近日,省纪委制定下发《2016年全省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就做好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做出安排,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
该《方案》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突出党的纪律执行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环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风纪律建设相关配套措施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该《方案》明确了三种监督检查方式,一是在8个市州和3个管委会之间开展横向交叉检查;二是要求省直机关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教育工委继续采取“下沉一级”的做法,对下属单位、分(子)公司、高等院校进行纵向检查;三是依托年中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作风纪律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力争做到全覆盖,着力向基层传导压力。
该《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发现问题怎么办”的问责力度,明确规定要实行“计帐销号”,督促落实整改;要坚持挺纪在前,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按照《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一案双查”试行办法》严肃追责。
(来源: 青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