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党委党建
不忘初心担当有为
发表时间:[2016/9/19 14:58:35]    
   学习研读“七一”重要讲话重在领会精髓要义,贵在指导实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方面要求,既是对全党的告诫警醒,又为全党迈向新征程吹响了号角,为我们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职尽责、争做合格党员厘清了思想认识、提供了方法遵循,我们必须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一要牢记初心,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学习是不忘初心、坚定信仰的主要途径之一。我们要始终怀有真心想学、志在学好的心态,真正静下心来,逐条逐句学党章党规,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条例规定和要求,自觉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按照党章党规抓建设,遵照党章党规抓落实,真正从内心深处夯实至信至笃的政治坚毅;原原本本学系列讲话,读原著、悟原理,追本溯源学、入心入脑学,全面系统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科学准确地把握贯穿其中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科学务实的思想方法和真挚为民的质朴情怀,切实在学思悟透中理解真意真谛、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不断提高向中央看齐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学党史典型,重点学习革命史、建设史和改革开放史,学习焦裕禄、杨善洲、尕布龙等优秀人物,从回顾历史、品读经典、学习先进中汲取精神养分、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政治定力。

  二要忠于初心,履职纪检战线不懈怠。忠于初心,重在履职尽责,贵在担当有为。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绝对忠诚是底色,担当有为是本色。我们如何打牢底色、保持本色,关键是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执纪,为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作为派驻纪检组,我们要创新方式融入监督,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不断深化“三转”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驻在部门的工作之中。要牢牢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纪,着力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下去。不断加大遵守“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落实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从严履职主动担责,始终坚持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严明纪律不留特区、聚焦“四风”不设盲区的理念,从关键部位入手,从薄弱环节抓起,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执行,用执纪的严肃性和惩处的威慑性保障党章党规的权威性。要积极督促指导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真正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主责主业。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认真对待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网上诉求,着力聚焦干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争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让纪律管住大多数。

  三要守住初心,把牢清廉底线不逾矩。干净是做人的底线,更是纪检干部为人之本、履职之要。监督别人的人,必须始终守住最真实的“初心”,做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表率。要注重能力建设,深化纪检监察理论业务、党纪条规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执纪问责尺度标准,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和法纪条规运用能力,努力争当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广泛学习法律、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不断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着力提升政治鉴别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工作改革创新能力和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要拒腐防变,始终不忘纪检干部的身份,始终用党的卫士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的卫士纪律约束自己,面对“友情”“人情”“亲情”的考验,面对低级趣味、不良风气的侵蚀,时刻保持重心居中,坚持做到小心谨慎、善始善终。要注重检身正己,时常用照别人的“手电筒”照照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时常对照党纪条规这把“戒尺”,经常量一量自身行为、卡一卡日常言行,经常给自己“体个检”“打个分”,经常用“木鱼棒”敲响警钟、用“紧箍咒”严于律己,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慎独慎微、知足知止。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吴世慧  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

 
网站首页       商会概况       新闻资讯       商会服务       名企风采       招商引资       入会指南       联系商会      
版权所有:青海省江苏商会 ©2010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路8号
后台管理:商会管理员  客服QQ:  191881620
 青ICP备000000000号
制作维护:观堂传媒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