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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青海省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推出十项政策措施
发表时间:[2016/9/9 15:24:44]    

  近日,青海省结合实际提出十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加大民间资本投资力度,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

  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系列支持招商引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畅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确保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同时,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与建设营运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的领域,并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价格、财税扶持、土地供给等政策待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各类招商引资投资主体办理有关税收手续,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逐步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整合财政支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优质项目投资和企业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部门将创新融资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招商引资和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将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带项目进驻,通过引智引进项目和投资,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不足难题。

  另外,根据需要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引进有利于青海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的优秀招商引资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放开环评、安评、能评等市场,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每一个投资者、每一个经营者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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